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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小區交付12年,這是第三次籌備業委會瞭”
世茂濱江小區位於鼓樓區,於2005年交付,小區(一期)是該片區最早一批交付的商品房項目。由於小區基本為50層以上的超高層,在當地甚至有一定的地標性質。然而就是這樣一個小區,至今沒有成立過業委會。
“從2013年至今,小區已經籌備過2次業委會,每次都是因為各種原因叫停。就在這次選舉的前期,還爆出各種議論,一會兒說業委會主任要拿10萬年薪,一會兒又說要大范圍動用維修資金。成立個業委會是一波三折!”小區業主王先生告訴現代快報記者。
據記者瞭解,由於世茂濱江小區交付已滿十年,業主對物業管理品質的提升、維修資金的使用、公共設施的維護更換、公共收益的分配等事宜逐漸提上日程。成立業委會,是提升小區物業管理品質的關鍵因素。
南京市閱江樓街道濱江社區負責人向記者介紹,世茂濱江小區已於7月15日正式啟動瞭小區業委會的投票程序,將從15位候選人中選出11位業委會成員。同時,小區全體業主還將對由業委會籌備組起草的《小區管理規約》及小區監事會成員候選人等事宜,作出投票表決,投票的最終結果將在本月23日下午進行現場唱票統計。
分歧
公共收益該如何使用?業主意見不一
雖然投票正在進行中,但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目前小區有部分業主對由業委會籌備組起草的《小區管理規約》中的一處條款有著不同的意見。
在一份由世茂濱江業委會籌備組成員提供的《南京市世茂濱江小區管理規約(投票表決版)》上,記者看到其中一條,“關於小區今後產生的公共收益分配(停車位、廣告、出租等),適用於公共設施的大修與改造,單筆資金不超過3萬元,年度總支持上限為30萬元,超過部分需經過業主‘公投’決定……”
一位業主告訴記者,按照傳統辦法,小區公共收益在除去正常的管理成本後,應當納入小區的專項維修資金賬戶,今後如要使用,要有2/3業主同意才能動用。但按照目前的小區管理規約表述,30萬元以內的部分,將授權給業委會使用,無需投票,這讓很多業主對今後該部分資金使用的安全與公平性產生瞭擔憂。
記者采訪瞭世茂濱江小區多位業主,發現對今後小區公共收益的使用的確存在兩種意見,一種是擔心將公共收益部分授權給業委會後,資金使用的公平性不敢保證,建議資金使用規章先不要寫進《小區管理規約》,等業委會成立之後再說。支持方的業主則認為,授權業委會使用的做法,隻要相應的監督監管到位,並且符合法律規定,完全可以接受。
回復
南京市物業中古餐飲設備買賣辦:
管理規約是否執行,由全體業主投票決定
對於目前存在的兩方言論,現代快報記者也采訪瞭起草小區管理規約的世茂濱江業委會籌備組的一位成員。該人士表示,籌備組擬定的議事規則和管理規約,是考慮到今後小區建設和檔次提升。籌備組在規則中擬定今後的業委會將在小區廣告、停車費等公共收益資金中,按照每戶每年不超過150塊錢,合計不超過30萬塊錢,用於公共設施的改造和提升;為慎重起見,小區還將成立監事會進行監督,保證資金使用的公平公開合理。但該規則是否會真正執行,還是由全體業主投票決定。
“我們小區是有2173戶的小區,包括20%的空置房和10%的出租房,小區之前進行過兩次投票均不成功,如果每次資金使用都要投票表決,要達到三分之二的通過率是非常不易的。所以我們應當在此次選出業委會的時候,就把規則先約定好。”
記者也就此事存在的爭議采訪瞭南京市物業管理辦公室,相關科室的工作人員表示,小區關於公共收益的使用與管理,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及小區管理規約的約定執行,但資金使用的最終出發點,還是要用於小區台中收購餐飲設備管理的開支,要用在業主身上。
“按照你目前反映的小區管理規約規定,是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但是否能真正執行,還需要通過全體業主大會雙過半表決後才可以。”南京市物業辦工作人員說。
觀點
業內人士:
此舉可行,但要定好資金使用規章制度
對於此事,現代快報記者也采訪瞭一位全國性品牌物業南京區域負責人。對方表示,將小區的台中中古餐飲設備回收部分公共收益資金交由業委會進行管理,用於小區公共設施的維修維護,符合主管部門提倡的“公共維修資金使用簡化”的大方向。現在南京也有不少小區開始采用這一模式——拿出一部分公共收益進入單獨的監管賬戶,用於小區管理的開支。
“此舉可行,但前提是一定要在資金使用的規則章程上制定好監管措施,隻要制度設置得合理合法,相信對小區各項公共設施的維修管養及提升小區的品質,都是一個很好的舉措。” (馬文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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